
交通运输执法大队,为参公或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隶属县(市、区)交通运输局管理,机构规格为副科级,经费方式为财政拨款。主要职责:
一、受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委托,按权限承担县(市、区)辖区道路运政、公路路政、港航、海事、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等方面行政处罚及相关职责,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遵守有关交通运输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纠正和查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二、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秩序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三、负责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科技和信息化建设;
四、组织协调相关执法任务;
五、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交通综合执法大队是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是指由政府利用国有资产设立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交通综合执法大队的工作职责是:1、实施道路客货运输经营、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行政许可;2、实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的行政许可;3、负责车辆技术管理工作;4、集中行使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水上安全监督等交通行政管理的监督检查、行政强制及行政处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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