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城市建成区、城中村、医院学校周边以及基层农村等为重点区域,以经营性自建房为重点对象,迅速开展拉网式、地毯式、起底式大排查,澄清底数、拉出清单、建立台账,确保“不落一户,不漏一栋”。逐栋逐户逐房整改销号,确保见底清零,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从源头上加强对自建房的建设管理,严格实施“带图报建、侬规审批、按图施工、照图验收”,强化农房建设过程监管,实行“一户一宅”管理规定。
在广西桂林,自建房在宅基地上建设的住房,它的建设和申请需要遵守当地的政策和规定。根据桂林市的相关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自治区规定的标准。一般来说,农村宅基地的面积标准为每人 30 平方米,但是具体标准还需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来确定。
如果您想在桂林自建房,建议您咨询当地的国土资源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了解当地的具体政策和规定,以及申请宅基地的程序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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