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公民因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届满申请换领居民身份证,需持有效证件及材料到户籍派出所办理。
二、办理材料
1.申请人户口本
2.有效期满的居民身份证原件
三、办理地点
户籍地或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地址
桂林各区分局地址一览
四、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通过快递方式领取:市、县城区范围内8个工作日、农村及其他偏远地区10个工作日内寄达收件地址;
选择到受理派出所或办证大厅领取:市、县城区范围内15个工作日、偏远地区18个工作日内寄达发证点。
办理费用:首次换领20元,损坏换领40元。
桂林身份证办理的各种费用标准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桂林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身份证】可获桂林市身份证办理、查询指南,以及线下网点地址。
外地人可以在南宁补办身份证,而不能首办。
补办条件为:居民身份证丢失;户籍属于区外且在南宁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人员或区内异地的居民(非南宁户籍的广西自治区内户籍居民)。
区外异地居民条件
一、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二、户籍属于区外且在南宁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人员。
区内异地居民条件
一、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二、区内异地的居民(非南宁户籍的广西自治区内户籍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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