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领取独生子女证到子女满18岁为止,每月发放一定奖励费。
2、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可以增发5%的退休金,增发后的退休金不得超过本人原工资总额。未享受奖励的城镇独生子女家庭,男性满60岁、女性满55岁,每人每月按照上一年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的5%发放奖励金。
3、农村独生子女户、双女结扎户或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免交居民医保费用。居民养老保险费用也可以由地方全额或部分补贴。
有如下津贴。
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依法收养一个子女,以及婚后未生育子女的职工,退休时增发退休金的 5%。
2014 年 3 月 1 日零时前生育一个子女,符合当时规定的生育第二个子女条件不再生育第二个子女的职工,继续享受原规定待遇,即退休时增发退休金的 10%。
夫妻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当年起到子女年满 18 周岁止,每年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人民币 12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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