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的视同工龄界定的具体办法是:对参加了1985年工资制度改革的,按本人离退休前的实际工龄和调整后的标准计算原工龄津贴数额,纳入离退休费基数。
对未参加1985年工资制度改革的,按本人离退休前的实际工龄和每工作一年1元的标准增加离退休费基数。
机关事单位视同缴年限是参保人员按规定从2014年I0月1日起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后,其2014年9月30日前符合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政策规定的工作年限。参保人员视同缴费指数是以本人退休时职务职级(岗位薪级)所对应的全区统一规定的视同缴费指数予以确定。
企业视同缴费时间为1992年1月,之前的连续工龄为视同缴费年限。
企业到1992年止,事业到2014年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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