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卫生健康委员会的规定,持有慢性病证的患者在医疗机构购药,凭慢性病处方须依法享受每月“一诊一药”或者“一诊两药”政策。
这意味着患者每到一家医院看病时,只能开具一种或两种药物的处方,以限制患者滥用药物,防止出现重复、交叉用药等不良后果。所以,建议患者在就诊前可以与医生沟通,根据病情需要妥善控制药物的使用,放心用药。
有限制,慢性病的特点是终生服药,终生治疗。由于医保资金的局限性,医保经办机构要对医保资金进行管理和评估,所以会对每次购买药品有一定的限定,通常情况下,一次购买药品的有效期为1个月;也就是说,一次最多可以买一个月的量。后来,因为疾病的原因,以及一些年龄较大的病人,都受到了很大的限制。各地医保机构推出了长处方制度,部分慢性病病人可以一次购买90天,即3个月。
一、由患者本人向社保中心提出申请,填写正式的申请表。
二、将二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材料上报社保中心,经专家委员会鉴定审核后,办理慢性病证历。专家委员会对慢性病的鉴定一个季度举办一次,鉴定所需费用由个人或单位承担。
三、患者在指定的医院门诊部看病购药。
四、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社保中心予以报销慢性病医疗费用,同时将《慢性病门诊医疗费用清单》连带处方、发票、慢性病证历、病历、各种检查报告单等一并存档。需要注意的是,在申请慢性病报销时,每人最多可以申报三种慢性病。
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在职人员和企业退休人员,以及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如果有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需要向医保中心提出申请,批准后就可以享受慢性病的医保报销待遇。享受公务员待遇的退休参保人员不必申请慢性病。在申请慢性病时,需要有医生的诊断证明,历次的门诊就诊记录或者住院病历,提交到医保中心后经审核批准后就可以了。
这时你的医保卡的信息中就有了慢性病的信息,到医院结账时就会直接按慢性病的政策给预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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