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桂林交警部门在五城区依托交警大队和辖区派出所共设置了28个上牌点,十二县除了交警大队外还根据各县情况设立辖区派出所开设业务办理点,同时桂林交警部门还将审核一批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点,在集中办理期间都可以为在用电动自行车开展注册登记业务,具体地点可在互联网、各大媒体上见桂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公告,广大电动自行车车主可以根据身份证核发地行政区属,根据自己居住、工作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时间,就近到各登记点办理注册登记。
电动自行车和机动轮椅车注册登记需要的身份证明有哪些? 车主系个人的身份证明: (1)桂林市(含十二县)的车主的身份证明是身份证。 (2)除行政区以外户籍的车主,除身份证外还需要提供在居住地辖区派出所办理的居住证明明,如在市区工作的十二县居民、在十二县工作的市区居民或外地居民等,居住证明明以派出所发出并加盖公章的《广西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为准。 (3)外国人的身份证明,是其入境时所持有的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居(停)留期为3个月以上的有效签证或者居留许可,以及公安机关出具的住宿登记证明。 (4)非桂林市户籍的在校学生,除本人身份证外,还需学生证或学校证明。 (5)属于个人委托办理的还需要提供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评论列表 (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