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
?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住院补偿
1、报销范围:
A、药费:辅助检查: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
B、60周岁以上老人在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2、报销比例:
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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