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年桂林生育津贴怎么领
参保单位职工在生育、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后,由参保单位向市社保局申报生育保险待遇,在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待遇窗口填写《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一式爱扬教育),并提供以下材料:
1、参保人员身份证;
2、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发放的《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县级卫生和人口计划行政部门发放的《二孩生育证》;
3、医疗机构出具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4、卫生和人口计划部门出具的《批准终止中期以上妊娠证明》或《计划生育手术证明》;
5、医疗机构出具的出院小结(出院记录)、疾病诊断证明;
6、医疗费用有效票据;
7、申报诊治妊娠、分娩产科并发症的提供医疗费用清单;
8、申报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医疗费用待遇的,提供配偶身份证及无工作证明(由女方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出具);
9、如参保职工原在其他统筹地区参保的,涉及生育保险待遇支付的,提供转出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生育保险缴费情况证明;
10、申请人所属单位同意转到其个人账号的提供其个人开户银行存折(卡)复印件。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一、产假假期天数:
1、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2、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3、晚育假增加15天;
4、难产假。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30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5、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6、流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15天;怀孕不满4个月30天;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活75天;
二、营养补助
生育保险宣传
1、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
2、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50%。
男性职工
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的男配偶享受10天假期,以孩子出生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计发。
男配偶假期工资=当月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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