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新生儿的医保待遇是从其出生之日开始享受的,因此,家长在参保后,可以报销参保前已经由自己支付的医疗费用。
2、新生儿参保后的医保待遇可以到就近的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医保服务点审核报销。本市持居住证人员的子女在居住证达到标准积分》后,参照本市户籍的新生儿办理登记缴费和审核报销手续。
3、如果新生儿因重大疾病住院治疗,可以按规定报销百分之七十的费用。
医疗保险费用报销要到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的社保部门办理,在网上查询地址是在五美路(10、11、100、99路阳桥下车向南走100米右拐,向里走200米,左手边,对面是市信息中心)。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医疗保险科电话号码是:0773- 2813696 ,你可以先打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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